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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 “师德高尚奖”评选的通知

皖审院党〔2021〕23号

作者:   时间:2021-04-01   点击数:

处室(馆、中心)、各系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,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,根据《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加强师德建设实施方案》要求和学院20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安排,现就2020年度“师德高尚奖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名额分配

本次“师德高尚奖”共推荐31名候选人,其中,教学机构19名,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12名。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经民主测评和学生网评,并报院党委会审定,最终评选出“师德高尚奖”20名(其中,前10名为“师德高尚奖”十佳人物)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在学院工作满2年以上(含2年)的全体在岗人员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坚定政治方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(二)自觉爱国守法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。

(三)传播优秀文化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

(四)潜心教书育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。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,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(五)关心爱护学生。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。

(六)坚持言行雅正。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,在师生中威信高。

(七)遵守学术规范。严谨治学,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勇于探索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。

(八)秉持公平诚信。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。

(九)坚守廉洁自律。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
(十)积极奉献社会。履行社会责任,贡献聪明才智,树立正确义利观。

四、评选方法和程序

(一)部门推荐。各系分别推荐4名教师(专职辅导员至少1人),基础部推荐3名教师作为候选人,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别推荐2名,共推荐候选人12名。各部门于4月9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照片、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(含电子版)送院组织人事处。其中,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材料准确、内容翔实、细节生动、感染力强,务必包含具体工作实例,充分展示候选人的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,字数在1000-1500字。

(二)民主测评。院组织人事处(宣传办)负责汇总候选人的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,分别开展民主测评和学生网评,评选出“师德高尚奖”获得者20名(其中前10名为“师德高尚奖”十佳人物),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监督工作。评选实行百分制,其中,民主测评由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(含独立运行部门)进行评审,占60%;学生网评占40%。

(三)审议审定。评选出的人选经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党委会议审定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学院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,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,同时对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。

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1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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