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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杨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皖审院党〔2021〕95号

作者:   时间:2021-11-23   点击数:

各处室(馆、中心)、各院系:

因内设机构调整,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:

杨梅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(主持工作),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、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;

马新民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免去其基础部副主任职务;

刘放同志任综合教育学院副院长,免去其工程管理系副主任职务。

特此通知。

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1年11月23日

地址:方兴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)  

邮编:230601 电话:0551-63617016 传真:0551-63617026 

包河校区(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)  邮编:230051 电话:0551-62795701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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