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(馆、中心)、各院系:
因内设机构调整,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:
杨梅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(主持工作),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、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;
马新民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免去其基础部副主任职务;
刘放同志任综合教育学院副院长,免去其工程管理系副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
2021年11月23日
上一条:关于董丽娜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陈诚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地址:方兴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)
邮编:230601 电话:0551-63617016 传真:0551-63617026
包河校区(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) 邮编:230051 电话:0551-62795701
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皖ICP备06014220号
网站管理入口